十年路,行更远——“中国器官捐献日”

文章来源:许昌市建安医院发布时间:2026-06-11 16:53


今年的6月11日是第十个「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日」。2017年,由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共同发起倡议,将每年6月11日定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日」,作为专门致敬器官捐献者、普及捐献知识的公益纪念日。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拯救垂危生命、点亮他人希望的高尚行为,是服务医学研究、推动医学发展的无私奉献。在实现生命最大价值、传递大爱的同时,也是一场意义深远的生命教育。

遗体器官捐献常见问题解答

Q1:遗体器官捐献的原则?

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器官买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他人捐献。

Q2:器官捐献者须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无绝对年龄限制,原则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可以报名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但逝世后是否可以捐献器官,将由医疗专家评估后决定。

Q3:人体哪些部分可以捐献?

目前我国可捐献的器官主要包括: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小肠等。可捐献的人体组织包括:角膜、皮肤、骨骼、肌腱、血管、神经、瓣膜等。遗体也可捐献,用于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

Q4:人体器官捐献有哪些方式?

包括两种情况:

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的人体器官捐献;

②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达成一致意见,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人体器官捐献。

Q5:可以修改或撤销捐献登记意愿吗?

可以。志愿者可随时通过官方小程序,自主修改捐献的器官范围、个人信息,也可直接撤销捐献登记,操作全程免费、即时生效,不会留下任何不良记录。

Q6:若签署了中国人体遗体或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一旦遇到意外,医护人员是否会放弃救治登记者?

绝对不会。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无论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与否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得到应有的医疗救治服务。只有在医学确认抢救无效、临床死亡后,才会根据本人及家属意愿启动捐献相关流程。

Q7:人体器官可以指定捐献给特定人员吗?

不可以。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捐献的器官根据国家器官分配和共享原则,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公平、公正进行分配,确定移植受者。

Q8:只同意捐献某些器官,其他器官会被获取吗?

绝对不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会与捐献者亲属书面确定捐献意愿,器官获取过程中,医生将在协调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捐献意愿获取捐献器官。

Q9:器官捐献会不会影响逝者仪容、葬礼?

完全不会。所有器官、组织摘取手术均在正规医院手术室进行,采取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手术完成后,医护人员会对创口进行精细缝合、仪容整理,家属可正常办理丧事。

Q10:遗体使用完毕后,如何善后处理?

遗体一般可使用3—5年,遗体使用完毕后,由遗体使用单位进行火化后统一安排下葬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遗体的除外。

Q11:遗体及器官捐献是否产生费用?

凡捐献者去世后因人体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须其亲属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