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七里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制剂供应企业遴选项目招标公示

文章来源:许昌市建安医院发布时间:2021-02-22 14:16

采购公告

本次采购项目为许昌市魏都区七里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供应企业遴选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许昌市魏都区七里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供应企业遴选项目

1.2采 购 人:七里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采购内容:详见参数

   2.采购响应人资格要求

采购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1 提供本公司饮片的目录,原则上至少包含400种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具备配送特殊管制药品(麻黄、甘草等)、麻醉药品(罂粟壳等)、毒性药品、濒危动物品种资质的在选择上给予加权比分。
     2.2 中药饮片企业需对自己经营品种负责,不得贴牌经营,保证中药饮片的可追溯性,保证所送品种的科属来源正确,保证不随意更改饮片科属来源。
      2.3 具体标明饮片商品等级(或统装、选装、精选等),客观标注产品产地、价格、商品等级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
     2.4 配送的中药饮片质量合格,如出现掺假、以假充真、染色、硫磺熏、非法添加、炮制不当、非药用部位及杂质、粉尘过多、以次充好、水分含量过高、采摘时节不宜、虫蛀、发霉、泛油、泛糖、变色等问题,将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5需提供饮片样品,所送样品应能代表整体饮片的性状等级,并保证所配送的饮片不得低于该饮片样品的等级。所提供的样品应包含我院现有品种,我院随后补充的品种,各中标公司应及时补充。送样标本应统一装裱制作,放置于待验区附近的墙面上或展示柜中,每次验货均应对照。样品量为(50-200g)。
    2.6 配送的中药饮片及颗粒剂出现质量不合格、效期临近、失效等影响使用的情况,中标公司应保证更换和退货。

2.7所配送的饮片及颗粒剂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供应,原则上每年集中议价一次,中间不得随意调价;各配送公司不得仅调整涨价而不调整降价品种,如有违规将严肃处理。

2.8 根据日常饮片质量、供应保障服务能力等也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并根据考核情况实行淘汰制。所有配送企业实行动态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年度考核后质量问题较多的的配送企业应及时淘汰,特殊情况下(饮片出现重大问题)配送企业可随时淘汰,涉及司法案件的饮片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 应标企业供应保障能力强大,对医院人力、相关物资设备有扶持义务。提供劳务派驻或相关设备物资资助的义务。
    2.10在营饮片种类齐全,具备特殊管制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濒危动物品种配送、经营或生产资质的给予加权比分。
    2.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物资运输、配送能力强大、及时以及灵活等,保证医院正常运营。
   2.12经营品种安全,质量达标,饮片规格等级划分及生产信息清晰严格。
   2.13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1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采购响应人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2.15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采购响应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16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17如采购响应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响应。
   2.18采购响应人签订购销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2.19采购响应人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 报名要求

报名携带资料:
1)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2)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3)提供本公司饮片的目录,至少包含400种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
4)特殊管制药品(麻黄、甘草等)、麻醉药品(罂粟壳等)、毒性药品、濒危动物品种的配送、经营、生产资质证明;
5)派驻人员资质、劳务合同等材料;
6)近两年以来类似业绩合同;
7)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带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格式自拟);
8)药品质量信用等级、实验室等级证明及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措施、河南省合作医院目录及证明性文件、应税劳务清单小样及发票小样、GSP认证证书等材料;
  (以上报名现场审验材料按序用夹子装订,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
5、报名地点:许昌市魏都区华佗路1号  七里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保红  18539062530               13503895058